“黄书记,我无意中收下了一份厚礼,现在退不掉了,请您一定帮帮我。”11月13日上午,街道党政办的年轻同志小刘来到我办公室,把一个重达一公斤的鸡年纪念银章交给了我。
我见他十分着急,就让他坐下来慢慢说。原来,小刘的女儿刚出生,他沉浸在当爸爸的喜悦中,没想到却因此误收下了这个纪念银章。
“10号那天是星期五,程老来街道向我祝贺,我当时工作很忙,只记得他手上拿着一个蓝色环保袋。我陪程老聊了一会儿后他就走了,我也去忙别的事情了,没注意到他把那个袋子留在我办公桌上。回头打开一看才发现了这个银章,我跟程老电话联系,他说要把这个作为出生礼送给我女儿。”
小刘在我们街道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,平日,他对程老和其他老同志很上心,大家都看在眼里,老同志们也记在心里。我想这次程老给他赠送厚礼,可能也是出于好意。
“你去退过了吗?”我问道。
“去过了,我把银章退到了程老家里,但他说这是给宝宝的出生礼,属于正常人情往来,并不是求我办事,叫我一定要收下。我看到程老当时有些生气了,只好把银章拿回来找您了。”
这么大的银章,我也没见过,按照现在银价估算,少说也得几千元,确实是一份厚礼。“小刘,你做得对,离退休干部是你的管理和服务对象,收受他们的财物是违纪行为。当然,老同志的情绪我们也要照顾,如果是送你一袋水果之类,可能还在正常范围内,但贵重物品必须归还。很多人就是在收礼的问题上把握不住自己,最终栽了跟头。你还年轻,有什么想法要多跟我们纪工委说说。”
“谢谢您的提醒,黄书记,那这个银章我怎么退掉呢?”
“今天我下午还有个会走不开,我让我们纪工委副书记陪你去退,别担心。”
后来我得知,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王娥和小刘一起把这个银章退还给了程老。王娥向程老详细说明了现在的纪律要求,又介绍了几起因为收礼最终受到纪律处分的案例,终于赢得了程老的理解。
一份退了两次的厚礼,一番不算“谈话”的谈话,一个因及时介入而没有发生的问题,作为一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、一个街道纪工委书记,我感慨良多。为什么我们纪检人常常自比“护林员”?就是因为我们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拔掉了多少“烂树”,更在于治好了“病树”、扶正了“歪树”、维护了整片“森林”。“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”,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我们的工作要求,也是新修改的党章第四十条加入的内容,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正风肃纪,才能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精髓。(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:黄文明)